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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奴














長大而不變老 ●女奴

打從很小很小的時候,我就一直對「長大」這概念充滿想像和憧憬。每個不同的階段的我,對於「長大」各有不同的定義和標竿:剛學會拿杯子喝水時,「長大」是喝完牛奶嘴邊不再沾一圈白鬍子;剛開始拿筆塗鴉時,「長大」是能像爸媽和表姐一樣寫得一手好字;換牙時,「長大」是能夠好好吃完一塊花生糖。上中學前夕,台灣發生了前所未見的民航機大空難,觸動許多人最深的焦慮。整個青少女時期,我對「長大」的想像是,萬一家人發生什麼重大意外,要能夠自力更生完成學業。回顧起這一切,我想原來所謂「長大」的定義,說穿了,也不過就是有足夠的能力駕馭身體、自我、與命運。

學生時期總聽許多長輩說,你現在滿腦子理想主義,是因為你還在靠人養,沒出社會,所以不用自己去面對殘忍的現實。等你「長大」出了社會就會知道blablabla,到時候你的想法和態度就會變了云云。除了不服氣,我好像也無法反駁什麼。現在想想,當時的不悅恐怕還摻雜了更多困惑和恐懼:什麼時候開始,「長大」指的竟然不再是捍衛自我選擇的能力,反而是對種種外在影響力繳械投降的起點了?我甚至經常懷疑,是不是和我同齡同輩的友人之中,有不少人也同樣被這種矛盾困惑著,以至於我們都一再耍賴下去,當個拒絕長大的老學生,任性地繼續受人供養,消耗著無限延長的青春期。

不久前一位好友因身體不適而住院體檢,我以email 簡單問候:「保重啊,我們都到了該保養的年紀了。」朋友回答「對呀,還沒長大,竟然就老了。」這話不但引起諸多友人共鳴,對我更是醍醐灌頂,剎那間解答了我多年的疑惑:原來這許多年來,我一直搞混了「長大」和「變老」的定義;長輩口中的那套投降論,其實不叫「長大」,而是「變老」。「稚弱」和「老化」其實是一體的兩面,都是一種對自我、生命與外界無力掌握的狀態;只有介於兩者之間那道狹長的界線,叫做「長大」。那道線畫得太細太窄,以至於大多數人只能與它匆匆邂逅,還來不及停下來看個仔細,就走遠了。幾乎沒有人能夠記得,遑論描繪,它的具體樣貌。

原來,對於許多和我同輩的五、六年級生而言,「還沒長大就變老了」指的正是一種希冀能夠完全掌握自己的人生,卻總是難以如願的挫折與落寞。此時正巧有河 Book 出現,我們就這麼不意間,清楚地看見原以為僅存在傳說中,稍縱即逝的那道「長大而不變老」的平衡線。

那道線好細好細,分明就是一根鋼索。我們在一旁屏息凝神看著隱匿和 686 歪歪扭扭地走在上頭,每個人都幾乎嚇出心臟病,因為我們都害怕那一道「長大而不變老」的分線再度從我們眼前消逝。人人都想伸手扶他們一把,於是經常有朋友問我許多問題,為什麼隱匿和 686 不這樣那樣,他們到底在ㄍㄧㄥ什麼等等等。

面對朋友這些疑問,起初我也不知道該如何作答,因為書店又不是我開的,我怎麼能替隱匿和 686 代言呢。幾次下來,我開始覺得,其實朋友的疑惑和熱心建議所反映的,可能不只是想拉有河一把的熱血心腸。我想大家私下恐怕也把有河當作模型,探索、演練著自己如何在這根「長大而不變老」的鋼索上維持平衡吧。

因此我不再擔心自己是不是撈過界替隱匿和 686 代言。反正問答之間,我們也不過是共同探索著彼此心中認定的平衡點在哪裡罷了。所以既然老闆好奇別人問我什麼,我又在外頭胡說八道了什麼,那我就全招了,只不過到時候嚇出心臟病的可能就要換人了,哈哈。

有人問我,為什麼隱匿和 686 對商業這麼潔癖,連一點點都不肯妥協,這,實在是沒必要啊。

坦白說,這個題目很籠統抽象,我也不知道究竟這兩個人到底作了什麼事讓人有這種印象,那就當作一個概括的原則性問題吧。

我的回答是,我覺得「妥協」是一種會上癮的東西。雖然朋友小心斟酌過的所謂的「妥協」,的確都在常人可接受的範圍內,但我想,難處在於,我們幾乎不可能知道妥協到什麼程度算是可以接受,而什麼程度算是背棄理想。今天他們要是為了生存,而做出一點點旁人甚至無法察覺的妥協,若是這樣便能立刻奏效、馬上解決有河的生存問題便罷。但往往事情沒有這麼容易,這時問題就來了:妥協了這麼一點點還不夠,是不是要再妥協一點點?要是還不夠,那還要再繼續妥協三點點四點點嗎?我自己的感覺是,倘若每次妥協了還是無法解決問題,因而必須再度問自己同樣的問題,這種一再重複的自我拷問與掙扎,恐怕比死守當初的理想防線還要辛苦吧。我想「現實」是,沒有人敢保證你妥協以後就能否極泰來。因此與其冒險讓自己一點一滴往「變老」的方向傾斜而不自知,倒不如堅守初衷,就算最後終於從鋼索上落下,好歹跌跤的姿勢還優雅些。

又有人問我,有河Book 的部落格廣受好評,那麼隱匿和686 有沒有考慮過,乾脆以這部落格為基礎,開一家網路書店,也好省下龐大的店租和水電開銷。

我的回答是,這也蠻有道理的,但我猜這可能是優先順序的問題。我以為,686 大概是想弄塊地盤看電影看個爽,賣書只是順便吧。

下一位來賓是個愛貓人士。他建議呢,隱匿可以讓貓咪變成有河的特色之一,甚至註冊商標,就像茉莉書店的鎮店之寶貓一樣。隱匿不妨每天固定時間餵貓,幾天下來貓咪就會習慣這個作息,每天定時的閱貓大典,就會變成有河特有的奇觀囉。

這位朋友一講完,我們就顧自解釋隱匿為什麼不這樣做;大家的結論是,隱匿大概不願意把貓當作生財工具吧。我不得不承認,在討論的同時,「茉莉鎮店之寶」一直在我腦海裡揮之不去;整個討論這個題目的過程裡,我的腦袋裡不停閃著貓咪坐在書店櫃檯上,舉高右前肢上下來回擺動的模樣。不過我有點懷疑,這會不會困難了點;這兩個人自己要是每天都能記得按時吃三餐,我就要為他們拍拍手了吧。

最後再回到抽象概括的「妥協」問題,不久前我讀了一個愛逛街買衣服的女生的部落格,大意是買衣服時,若是看到自己最喜歡的那件,就只能有兩個選擇,一是嫌太貴而空手回家,二是無論如何也要買下來。總之千萬不能因為價錢或其他理由,而妥協買下第二喜歡的那件,因為你要是買了第二喜歡的那件,回家後一定會心有未甘,無論如何也會想盡辦法,再回頭把最喜歡的那件買回來。這樣一來,原來買到的那件第二喜歡的衣服,就是浪費錢了。

我想開書店大概也是這樣吧。既然要開,就一定要開一家自己最喜歡的書店,絕對不可以因為金錢或其他因素而妥協,否則這書店就會變成你第二喜歡、甚至第三喜歡的書店了。然後你每天拉下鐵門回家,午夜夢迴,心裡仍舊會惦記著,無論如何也要再回去開那家你最喜歡的書店。我想隱匿和 686 都沒有錢,傾家蕩產也只剛剛足夠開一家最喜歡的書店,應該是沒有閒錢可以浪擲在第二喜歡的書店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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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quentin.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1) 人氣()